当前位置:建材网首页 > 南京资讯> 政策法规 > 市民购买普通住房发放购房补贴的有关政策答疑  
市民购买普通住房发放购房补贴的有关政策答疑
发布时间:2008/10/8 点击次数:294次
分享到:
扫描到手机

        2008年9月27日,我市出台了《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市房产局、财政局两部门联合制定了《南京市购买普通住房补贴发放操作细则》,对符合条件、金额计算、发放程序和领取地点做出明确规定。现围绕该项政策执行落实,就市民关心的主要问题解答如下:

  一、符合什么条件的购房才能享受补贴?

  要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购房;

  2、购买普通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普通商品住房是指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住房: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住宅小区容积率1.0(含)以上;

  3、在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之间,并且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房产证;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登记受理时间为准。

  4、因赠与、继承等而获得的住房不能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二、购房补贴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购房补贴按市财政局契税征收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证所载契税实缴金额测算。购买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含)的普通住房,购房补贴金额为征收契税的二分之一;购买普通住房面积大于90平米而小于144平方米(含)的,购房补贴金额为征收契税的四分之一。

  三、领取购房补贴的程序是什么?

  1、产权人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产权办证业务窗口审核;

  2、对符合发放补贴条件的,发给《购买普通住房补贴发放通知单》;

  3、购房者签收《购买普通住房补贴发放通知单》后,凭该《通知单》、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到财务窗口领取购房补贴转账支票。

  四、办理产权证并领取购房补贴的地点在哪里?

  购买江南八区普通住房的购房者,可在华侨路、大光路、中央门任何一处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购买江宁、浦口、六合等区域普通住房的购房者,应在所购房屋所在区的区房产局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信息来源:南京市建委
 
分享到:
   市民购买普通住房发放购房补贴的有关政策答疑的相关信息   
·市民购买普通住房发放购房补贴的有关政策答疑 (2008/10/8)
本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并非出于本网故意,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会加以更正。
免费发布建材资讯
本周政策法规热点资讯  
· 解读《南京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
·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
· 关于印发使用《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
· 关于印发《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
· 关于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结领证的通知
· 我市发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 燃管处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燃气安全深入..
· 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项目手册告知书
· 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评价规则(试..
装饰装修
装饰装修
建材资讯  
[市场动态] 建材家居行业今年各个渠道都..
[企业动态] 建材网高级会员店铺全面升级..
[房产资讯] 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走进南京..
[建材市场] 南京卡子门红星美凯龙建材市..
[政策法规] 解读《南京市住宅小区建设“..
[本地新闻] 南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
[工程实例] 2019年1319户危房改造已全面..
[工程新闻] 江北、城南共计4个区域的拆..
[规划设计] “城市建设管理”专题新闻发..
[招聘会] 栖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4..
建材产品信息  
装饰装修
装饰装修
装修招标网